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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甸:继女上法院欲解除入住担保

发布日期:2007-12-11 18:10:12 来源: 作者: 点击:221

张爹爹年过七旬,多年来独自生活。1994年,经人介绍,张爹爹与邵婆婆相识,并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。由于两人婚前都曾生育3个子女,且都已成年,为避免矛盾,两老婚后单独住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,邵婆婆的女儿阿华有时间会过来探望。

  眼见年纪渐大,两老商量后,决定不麻烦两边的儿女,卖掉所居住的房子,用该费用双双入住养老院。于是,2005年7月30日,张爹爹和邵婆婆作为代养人员、某养老院作为接受方、阿华作为担保方,签订了《代养人员入住协议》,协议约定,阿华要对两老的代养费用等进行担保。之后,两老正式住进养老院。

 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两年。不料今年上半年,张爹爹和邵婆婆竟协议离婚。

  由于与张爹爹本无血缘关系,现对方又与母亲离了婚,阿华认为,自己与对方已无任何关系,无法再实现《代养人员入住协议》的目的,遂于近日向蔡甸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该代养协议。“现在,社会逐渐进入老年社会,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的诉讼,这个案件就属于其中之一。”昨日,蔡甸区法院民庭法官刘庆荣表示,由于以前从未碰到此类诉讼,因此准备向上级法院请示后再进行办理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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